新的歷史變化與堅持新發展理念
新的時代歷史變化要求樹立新發展理念,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面對經濟社會發展新趨勢新機遇和新矛盾新挑戰”,“必須確立新的發展理念,用新的發展理念引領發展行動”,“發展理念是戰略性、綱領性、引領性的東西,是發展思路、發展方向、發展著力點的集中體現”。
其一,樹立新發展理念對于“發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地位和作用必須有清楚的認識。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興國之要,發展仍是解決我們所有問題的關鍵。”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論述貫徹新發展理念時,首先提出“必須堅定不移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因為這既是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要求,也是由我國的具體國情所決定的。“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沒有改變我們對我國社會主義所處歷史階段的判斷,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特別是不能混淆范疇,比如把分配與發展割裂開來,以對分配的強調淡化“發展”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上有一些人說,目前貧富差距是主要矛盾,因此‘分好蛋糕比做大蛋糕更重要’,主張分配優先于發展,這種說法不符合黨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實際上新發展理念是把發展與逐漸實現人民的共同富裕統一為整體。又例如,把“以人民為中心”與“以經建設為中心”割裂開來,甚至簡單地將“以人民為中心”替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際上,“以人民為中心”是發展的根本目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實現發展的基本方略,兩者屬于不同層次的不同范疇,本質上是統一的,而不是分割的,更不是相互否定的。因而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全黨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牢牢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牢牢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這個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但經濟建設為了什么?發展的目的是為什么?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為了人民,這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根本立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作為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其二,新發展理念根植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實踐,并且是有機整體。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10月針對“十三五”規劃指出“要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這五大發展理念不是憑空得來的,是我們在深刻總結國內外發展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形成的,也是在深刻分析國內外發展大勢的基礎上形成的,集中反映了我們黨對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也是針對我國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來的”。發展理念的變化是隨著發展實踐的變化而變化的歷史過程。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闡釋,創新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動力問題,協調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綠色發展注重的是解決人與自然和諧的問題,開放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內外聯動問題,共享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這五大發展理念相互貫通、相互促進,是具有內在聯系的集合體,要統一貫徹,不能顧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黨的十九大報告把堅持新發展理念作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的重要方略,進一步強調發展、改革與開放的統一,在強調發展必須是科學的發展、因而必須堅持新發展理念的同時,把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納入新發展理念,強調:“必須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把政府與市場調控有機統一的經濟運行機制納入新發展理念,進一步強調:“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把結構演變升級、優化納入新發展理念,強調新發展理念重在“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把開放納入新發展理念,強調:“主動參與和推動經濟全球化進程,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顯然,新發展理念強調科學發展,把發展同制度和機制改革、同新型對外開放,把經濟增長同結構演進,把生產方式同分配方式統一為同一歷史命題,根據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實踐中的環境的變化和發展條件的變化,極大地豐富了“發展”的內涵。
其三,樹立新發展理念,把發展、改革、開放作為統一命題是應對新時代社會經濟發展面臨的新挑戰的歷史需要。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克服了“貧困陷阱”之后,進入上中等收入階段,面臨的是“中等收入陷阱”的威脅。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注意跨越‘修昔底德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前一個是政治層面的,就是要處理好同美國等大國的關系。后一個是經濟層面的,就是要提高我國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處于爬坡過坎的重要窗口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節點。”“中等收入陷阱”是普遍歷史現象,并非偽命題。戰后發展中國家真正穿越過去進入高收入階段的只有十幾個,大部分未能穿越,諸如“拉美漩渦”“東亞泡沫”“西亞北非危機”等,這些國家進入上中等收入階段已經至少20多年,但至今仍未能穿越(而當代70多個高收入國家,其中約有15個為發展中國家,進入上中等收入階段后,總體上平均用了12至13年實現了向高收入階段的跨越)。究其深層原因在于發展理念不適應新的變化,尤其是創新力不足,包括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均不充分,發展方式轉變滯后,發展嚴重失衡,公平與效率均難以保證。一是技術創新力低下,產業結構升級動力不足,缺乏競爭力;二是政府與市場關系不協調,市場化不夠,政府功能缺乏,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并存,缺乏公平競爭秩序,又形成政府集權進而形成普遍“尋租”的可能;三是法治建設滯后,法治化不充分,對市場競爭主體的私權缺乏保障,對政府的公權運用缺乏有效的約束和規范,從而使市場經濟缺乏法治保障,同時使“尋租”的可能成為普遍現實,進而資源配置不按市場經濟的效率原則,而按尋租強度,既破壞公平競爭,又瓦解資源配置效率。“對中國而言,‘中等收入陷阱’過去肯定要過去的,關鍵是什么時候邁過去,邁過去以后如何更好地向前發展。”如何穿越?必須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根本轉變發展方式,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必須發揮改革的推動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這就需要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向的改革,加速法治化建設,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化和法治化進程的政治領導只能是黨的領導,因此,“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于貫徹新發展理念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沒有“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就不可能堅持新發展理念,不可能實現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不可能實現“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
其四,堅持和貫徹新發展理念,是我們把握新時代歷史機遇的需要。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今天,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只是階段性目標,黨的十九大進一步規劃了實現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從現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從黨的十九大到二十大(2017年至2022年)是兩個百年目標的歷史交匯期,從2020年到2035年是新時代實現現代化的第一階段,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與國際社會發展水平相比較,以人均GDP水平為參照,2020年實現全面小康目標,就人均GDP水平而言,以現階段的發展速度,大體上可從目前人均8260美元(略高于當代上中等收入國家平均水平8206美元)上升至當代世界平均水平(10302美元)。到2022年前后,大體上達到高收入國家的起點線(2016年世界銀行劃分標準為12235美元),即從2010年進入上中等收入階段起,到2022年前后用12至13年時間完成中等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的跨越(與70個高收入國家歷史上所用時間基本一致),為實現第二個百年目標打下堅實基礎。到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在此基礎上,再用15年到本世紀中葉,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就人均GDP水平而言,應當能夠趕上或接近高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真正趕上發達國家水平。能否把握新時代新機遇的根本在于貫徹新發展理念。
